《管理規則》提出,“鼓勵并逐步推行汽車整車(含底盤)生產企業統一管理后續制造的專用車企業及其產品”。據說,這種新的管理模式引發整車企業和專用車企業的激烈爭議。爭議的焦點在于,由誰負責專用車的終質量以及由誰接受車型認證。
專用車涵蓋范圍很廣,型式認證比較復雜,不宜“一刀切”,應該區別對待。從歷年公布的“目錄”和“公告”產品看,我國一直把各類專用車全部納入汽車行業的產品管理范圍,按汽車行業的方式進行型式認證,列入行業“公告”,車管部門才準予上牌。其實,從制造方式和過程看,專用車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像普通乘用車或商用車一樣,由一家汽車制造廠設計、制造并提供給終端客戶使用,用戶買車后不需再進行任何改裝。第二類由某家汽車制造廠提供通用或專用的完整車輛或非完整車輛(俗稱“汽車底盤”),由第二家汽車制造廠(或汽車改裝廠)進行“再制造”后,才形成終產品供用戶使用。按普通汽車進行認證管理,對第一類專用車不存在問題,但對第二類專用車就可能存在技術協調和質量責任等諸多方面的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建議,對專用車型式認證管理實行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就是現在的“公告”管理,由汽車行業“統一認證”。這種方式比較適合于第一類專用車和第二類中的專用運輸車。第二種方式是“專業認證”,用戶購買汽車制造廠已定型的完整或非完整車輛(即公告產品)后,根據需要進行改裝,必要時按相關行業標準進行“專業認證”,目的是對其專用裝置進行功能認證。
第二種方式適合于第二類專用車,尤其是批量很小、專業性很強的專用作業車,如油田作業車、電視轉播車、流動醫療車等。這些車輛的主要功能是“專用作業”而不是“移動”(相對“專用作業”而言,“移動”只是一種輔助功能),終認證由油田、電視、醫療等行業來做更合適。汽車行業的責任是為這些專用車的改裝提供合適的完整或非完整車輛,盡量滿足相關行業的改裝要求